招生热线:4001 888 119

全国

清大东方消防人才的摇篮

专注消防培训17年,消防培训行业领跑者。
清大东方服务号
    Infomation Bulletin
    资讯公告
    首页 > 资讯公告 > 校内新闻
    分享到:
    一消专题:建筑裙房问题探讨

    2020-07-21    标签:清大东方

    建筑裙房有关问题探讨

     

     

    裙房是指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附属建筑。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并无特定的防火分隔要求,但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的防火分隔形式,将直接影响裙房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要求。

     

    1、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防火墙的设置要求。

     

    防火墙的设置应满足《建规》的要求。因功能所需,防火墙上可局部开设洞口,洞口部位不应采用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可以采用甲级防火门、甲级防火窗;也可以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防火墙的A类防火玻璃(仅限于局部洞口),当采用C类防火玻璃时,应增设防护冷却系统保护。

     

    2、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对裙房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的影响。

     

    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2500m2)的要求确定;对裙房的安全疏散距离(40m、22m)、百人疏散宽度指标(0.65、0.75、1.00)等也有一定影响。

     

     

    3、高层建筑主体之间的防火间距、裙房和高层建筑主体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确定。

     

    在确定裙房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时,通常将建筑的裙房部分等同于单、多层民用建筑。带裙房的建筑,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同时满足裙房和高层建筑主体的防火间距要求。

     

    虽然属于同一座建筑,但是,与裙房连接的不同高层建筑主体,仍应视为不同的建筑来确定防火间距。

     

    4、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有防火墙时,裙房的消防设施设置。

     

    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为同一建筑,裙房的消防设施要求,应与高层建筑主体一致。涉及总建筑面积和总建筑体积的相关指标要求,比如涉及消防设施的总建筑面积和总建筑体积要求等,应为包括高层建筑主体、裙房等的总体积或总面积。

     

     

    5、裙房消防电梯设置情况。

     

    消防员从楼梯攀登的有利登高高度一般不大于23m,裙房部分的高度不超过24米,顶层楼面高度在23米以下,裙房部分可以不设置消防电梯;但设置在裙房的5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老年人照料设施,需要设置消防电梯。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qddfxfpx.com/articledetail-445394.Html

    相关推荐:
    一消考点 | 灭火救援力量
    惠州清大东方为博罗县18镇街开展消防知识和监督检查能力提升培训
    一消考点 | 四大系统之消防调试知识点汇总
    其他栏目
    Copyright © 1996 - 2022 清大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赣ICP备17006549号-1
    赣公网安备 36072102000119号
    联系电话
    4001-888-119
    微信公众号
    清大东方新视角
    消防课堂

         欢迎来到清大东方消防学校


        离您最近的校区:

       


    在线留言
    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
    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电话
    4001-88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