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热线:4001 888 119

全国

清大东方消防人才的摇篮

专注消防培训17年,消防培训行业领跑者。
清大东方服务号
    Infomation Bulletin
    资讯公告
    首页 > 资讯公告 > 行业动态
    分享到:
    关于2021年消防员衔级晋升政策解读

    2021-08-17    标签:清大东方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 文章来源:专职消防员之家

    又到一年消防员衔级晋升和退出季,今天为大家解读:消防员衔级晋升政策。主要依据《消防员管理规定(实行)》。

     

    最新政策解读如下:

     

    一、晋升对象:工作满2年、5年、8年的初级消防员;满12年、16年的中级消防员;满20年、24年且达到本衔级规定工作年限的高级消防员。

     

    二、资格条件:

     

    1.身体、心理健康,品行良好;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能胜任本职工作;

     

    3.晋升二级、一级消防士和三级、一级消防长应分别取得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4.经过相应培训且考核合格;

     

    5.本衔级工作期内各个年度考核结果达到称职以上;

     

    6.晋升三级消防长,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晋升程序:消防员衔级晋升按照基层推荐、机关考核、公示、组织批准的程序办理。

     

    四、优先保留:

     

    1.参加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以及全国性比武竞赛取得前5名的;

     

    2.本衔级内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3次三等功奖励的。

     

    五、晋衔定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资政策有关规定,下达消防员晋升消防救援衔命令,核定新的衔级工资档次。其中,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晋升消防救援衔,其按照规定学制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时间视同工作时间,但不计入工龄。大学毕业生消防员晋衔定档情况报总队队务处审核备案。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qddfxfpx.com/articledetail-559759.Html

    相关推荐:
    电动车充电“四不要”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一消考试收获季,恭喜通关的学员!
    其他栏目
    Copyright © 1996 - 2022 清大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赣ICP备17006549号-1
    赣公网安备 36072102000119号
    联系电话
    4001-888-119
    微信公众号
    清大东方新视角
    消防课堂

         欢迎来到清大东方消防学校


        离您最近的校区:

       


    在线留言
    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
    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电话
    4001-88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