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热线:4001 888 119

全国

清大东方消防人才的摇篮

专注消防培训17年,消防培训行业领跑者。
清大东方服务号
    Infomation Bulletin
    资讯公告
    首页 > 资讯公告 > 行业动态
    分享到:
    哈尔滨一家物业被罚3000元,消防救援支队:值班人员无资质

    2021-08-24    标签:清大东方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 文章来源:清大东方总校

    近日,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开展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集中行动中,一家物业单位因安排无资质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被罚3000元。

     

    8月11日,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在松北区开展集中行动检查时,发现辖区内一高层住宅小区内物业单位安排消防控制室的两名值班人员中,只有一人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支队工作人员立即约谈物业相关负责人,并告知其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之规定,责令物业立即更换有资质的人员值班,并依法对该物业单位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检查松北区另外一个小区时,工作人员在楼道内发现正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

     

     

    该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之规定,消防部门立即责令物业和车主当场整改,并告知物业企业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巡查检查,严防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qddfxfpx.com/articledetail-560257.Html

    相关推荐:
    电动车充电“四不要”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一消考试收获季,恭喜通关的学员!
    其他栏目
    Copyright © 1996 - 2022 清大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赣ICP备17006549号-1
    赣公网安备 36072102000119号
    联系电话
    4001-888-119
    微信公众号
    清大东方新视角
    消防课堂

         欢迎来到清大东方消防学校


        离您最近的校区:

       


    在线留言
    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
    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电话
    4001-88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