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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一物业公司被罚1万元!原因又是...

    2021-09-28    标签:清大东方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 文章来源:山东消防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明确了包括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消防控制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内的七种消防违规行为,最高将面临1万元的处罚。 

     

     

    近日,东营市河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一物业公司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制度。大队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该物业公司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该物业公司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相关负责人立即落实整改。该公司深刻认识到以上存在问题的危险性,诚恳接受处罚,并表示将立即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改正,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四十七条明确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对违反上述要求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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