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热线:4001 888 119

全国

清大东方消防人才的摇篮

专注消防培训17年,消防培训行业领跑者。
清大东方服务号
    Infomation Bulletin
    资讯公告
    首页 > 资讯公告 > 行业动态
    分享到:
    北京电动车火灾事故肇事者涉嫌失火罪被批捕!

    2021-10-14    标签:清大东方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 文章来源:北京检察、中国应急管理、中国消防等

    据@北京检察,10月3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涉嫌失火罪对张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21年9月20日凌晨,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租户张某某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引发火灾,致楼上5人死亡。

     

     

     

    失火罪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我国刑法规定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失火罪主要特征:(1)主观上只能由过失而构成。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2)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

     

    量刑: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近年来

     

    因电动车起火

     

    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频发

     

    电动车一旦起火爆燃

     

    燃烧产生的毒气

     

    足以让人窒息而亡

     

    大家一定要

     

    强化消防安全意识

     

    不要因一时的侥幸大意

     

    而伤害自己甚至波及他人!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qddfxfpx.com/articledetail-563891.Html

    相关推荐:
    电动车充电“四不要”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一消考试收获季,恭喜通关的学员!
    其他栏目
    Copyright © 1996 - 2022 清大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赣ICP备17006549号-1
    赣公网安备 36072102000119号
    联系电话
    4001-888-119
    微信公众号
    清大东方新视角
    消防课堂

         欢迎来到清大东方消防学校


        离您最近的校区:

       


    在线留言
    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
    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电话
    4001-88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