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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用建筑防火分区要求

    2022-05-13    标签: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清大东方

    在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中,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要求是很重要一个知识点,每年都是考试的一个重点内容,会以不同的形式来考试。在教材中,虽然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要求只是简单的一个表格,但要灵活掌握和运用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下面小编帮大家总结了一下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要求及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需要增加防火分区面积的计算要求,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01

    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要求

    (不含木结构建筑)

     

    根据规范要求,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由建筑物使用性质、建筑高度或层数、耐火等级等因素确定。除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同耐火等级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在这个表格中,大家需要牢记6个数据,以便为以后的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这6个数据是最根本的要求。

     

    02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增加防火分区面积

     

    我们在执行民用建筑防火分区要求的同时,还要考虑到建筑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情况。

     

    1.民用建筑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木结构建筑为防火墙间每层)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在基准规定值上增加1.0倍;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按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2.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

     

    设该建筑局部设自喷的面积为2SA。未设自喷的面积为SB。

     

    公式:S=2SA+SB=SA+SB+SA=S标准面积+SA

     

    S标准面积=SA+SB=1500(一二级耐火等级高层民用)

               2500(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多层民用)

               1200(三级耐火等级建筑)

               600(四级耐火等级建筑)

               500(地下半地下)

               1000(地下半地下设备用房)

     

    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加。基本要求是局部设局部增,全部设全部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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