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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这三省发布领取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2022-06-07    标签: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近日,江苏、陕西、宁夏三地发布了关于领取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江苏

     

    江苏站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制完,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于近日开展证书发放工作,请本批次考生自行登陆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进行查询,查询到证书信息人员即可领取。以往批次尚未领取的证书同时发放,具体名单见(附件2)。现将证书领取方式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为方便快捷证书的领取发放,考生可采取本人现场领取、委托他人现场代领、邮寄领取三种方式。现场本人领取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采用他人代领或邮寄领取的考生,需按照(附件1)提供相关材料,并发送至鉴定站工作人员邮箱3528838526@qq.com;委托书不按格式填写、证件扫描不清晰等情况不予受理。(鉴于疫情原因,鼓励大家采用邮寄方式领取)

     

    二、领取时间、地点

    (一)现场领取时间地点: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7月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现场领取条件需满足实时防疫要求),地址为:南京市雨花台区龙飞路2号,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3楼办公室。

    (二)邮寄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1日前邮寄完毕,原则上每周五进行统一邮寄。

    寄件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龙飞路2号,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三、相关要求

    (一)职业资格证书是对技术人才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人才求职、任职、用人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原则上证书由考生本人进行领取;无本人授权,任何社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或他人无权代领。

    (二)邮寄可能会有丢失风险,且证书无法补办;为降低风险,证书邮寄一律采用邮费到付方式,如拒收或退回不做第二次邮寄。拒收再领取人员,需本人提前与江苏站进行电话联系(025-86797268,董奇声),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视情况商榷现场领取时间。

     

    原文链接:

    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334

     

    陕西

     

    各位考生:

    我省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合格人员(名册详见附表)的证书已经制作完成。现将证书领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6月6日至10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领取地点

    西安市未央区元凤二路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三、领取方式

    (一)本人领取: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代人领取:须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成绩合格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一份。

    (三)领取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不在集中领取时间内的,请提前打电话登记领取时间,领取时除携带相关资料外,还需携带我省48小时内核酸阴性纸质报告。领取前请打电话提前预约,电话:029-86182506。

     

    原文链接:

    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332

     

    宁夏

     

    2021年第三批次、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到达鉴定站,本站将于近日开展证书发放工作(具体待领取证书考生名单见附件1,因2021年第三批次中级历史遗留考生的证书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正在印制中,故不在此次发放范围)。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此次证书发放全部采用邮寄方式,现将证书领取方式通知如下:

     

    一、邮寄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每周统一邮寄。

     

    二、邮寄方式顺丰到付。请按照要求格式准确、详细填写邮寄地址登记表(附件2),并同时将本人邮寄委托书(附件3)发送至邮箱531892232@qq.com。未按要求格式填写、字迹不清晰无法辨认、提供附件不全的邮件不予受理。

     

    三、相关要求

    (一)职业资格证书是对技术人才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人才求职、任职、用人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证书需由考生本人进行领取,无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领,不得由社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代办、代领。

    (二)邮寄可能会有丢失风险,且证书无法补办,为降低风险,证书邮寄一律采用邮费到付,如拒收或退回不做第二次邮寄。

    (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现场领取的,须本人提前联系鉴定站【0951-2019925,(工作日:8:30—11:30,14:30—17:30)】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鉴定站自行领取(经查验,测温、验码正常后方可入营领取,同时将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确定是否可现场领取)。

    (四)证书须妥善保管,证书内容要保持清晰、整洁,对被涂改、转让的证书,一经发现,将吊销职业资格证书。

     

    原文链接:

    http://www.nx119.org.cn/NoticeImg.aspx?ID=1496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qddfxfpx.com/articledetail-586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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