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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培训

    2021-03-23    标签:清大东方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文章来源:清大东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消防工作取得显著进步。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中央有关单位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意见、多次召开部门和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起草形成《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送审稿。2019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意见》,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

     

    《意见》指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推动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消防执法队伍,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为了不断适应新时期国家消防执法领域改革对消防监督业务提出的新要求,主动应对广大消防监督人员提高工作能力的现实需求,受相关总队、支队的委托清大东方消防学校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业务专项培训。

     

    受相关总队、支队的委托,清大东方消防学校先后承接了北京、广东、江苏、浙江、山东、辽宁、湖北等21省(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业务专项培训。

     

    客户需求

     

    提升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消防知识和工作能力。

     

    清大东方解决方案

     

    • 培训项目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业务专项培训

       

    • 培训目的

      1.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

      2.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技能;

      3.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 培训对象

      北京、广东、江苏、浙江、山东、辽宁、湖北等21省(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

     

    • 培训课时及人员安排

      根据各地情况定制。

     

    • 培训内容

      1.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2.消防法规基本常识;

      3.消防工作基本要求;

      4.消防基本能力训练。

     

    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夯实了参加培训的消防监督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基础,提升了消防监督员的业务水平。同时,清大东方消防学校专家的专业素质及高水平教学能力得到了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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