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日起,《火灾统计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对火灾等级划分标准作出重要调整。相较2007年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相关规定,新规在伤亡统计、损失认定等方面均有显著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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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火灾需同时满足"50户以上受灾"或"1亿元损失"(原仅需5000万元)
无人员伤亡且损失<1000元的火灾单独归类,减少一般火灾统计量,优化基层救援力量配置。
不再区分死亡/重伤人数,改为合并计算,更符合灾害实际影响评估逻辑。
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火灾仍需优先适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标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需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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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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