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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消案例重要考点: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布局要求
    消防安全布局布局是建筑防火需考虑的一项重要内容,其要满足城市规划和消防安全的要求。通常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生产经营规模、建筑高度、建筑体积及火灾危险性、所处的环境、地形、风向等因素等,合理确定其建筑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以消除或减少建筑物之间及周边环境的相互影响和火灾危害。 一、建筑选址 (一)周围环境选择各类建筑在规划建设时,要考虑周围环境的相互影响。特别是工厂、仓库选址时,既要考虑本单位的安全,又要考虑邻近的企业和居民的安全。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二)地势条件选择  建筑选址时,还要充分考虑和利用自然地形、地势条件。甲、乙、丙类液体的仓库,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方,以免火灾对周围环境造成威胁。遇水产生可燃气体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的企业,严禁布置在可能被水淹没的地方。生产、储存爆炸物品的企业,宜利用地形,选择多面环山、附近没有建筑的地方。 (三)考虑主导风向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可燃粉尘的车间、装置等,宜布置在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或侧风向。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选择通风良好的地点独立设置。   易燃材料的露天堆场宜设置在天然水源充足的地方,并宜布置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四)划分功能区规模较大的企业,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划分生产区、储存区(包括露天储存区)、生产辅助设施区、行政办公和生活福利区等。同一企业内,若有不同火灾危险的生产建筑,则应尽量将火灾危险性相同的或相近的建筑集中布置,以利采取防火防爆措施,便于安全管理。易燃、易爆的工厂、仓库的生产区、储存区内不得修建办公楼、宿舍等民用建筑。      二、防火间距 (一)防火间距的含义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且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称为防火间距。为了防止建筑物发生火灾后,因热辐射等作用向相邻建筑物之间相互蔓延,并为消防扑救创造条件,各类建(构)筑物、堆场、储罐、电力设施之间等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二)防火间距的影响因素   影响防火间距的因素较多、条件各异,从火灾蔓延角度看,主要有热辐射、热对流、风向与风速、外墙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其开口面积大小、室内堆放的可燃物种类及数量、相邻建筑物的高度、室内消防设施情况、消防扑救力量等。 (三)防火间距的确定在综合考虑满足扑救火灾需要、防止火势向邻近建筑蔓延扩大以及节约用地等因素基础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等对各类建(构)筑物、堆场、储罐、电力设施等之间的防火间距均作了具体规定。      三、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面 (一)消防车道1、设置消防车道的目的。设置消防车通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发生火灾时,消防车能畅通无阻,迅速到达火场,及时扑灭火灾,减少火灾损失。2、消防车道的设置灭火和抢险救援的需要。  消防车道的具体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二)消防扑救面1、消防扑救面的含义消防扑救面是指登高消防车能靠近高层主体建筑,便于消防车作业和消防人员进入高层建筑进行救人和灭火的建筑立面。2、消防扑救面的设置高层建筑应设置消防扑救面,其具体设置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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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消考点 | 这5项防火检查——综合能力备考必看
    一、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检查   (1)坡屋面: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2)平屋面: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女儿墙高度不计入建筑高度;(3)多种形式屋面: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4)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1/4,不计入建筑高度;(5)设置在底部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高度≤2.2m;或室内外高差≤1.5m;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1.5m;不计入建筑高度(住宅建筑)2.建筑层数检查:不计入建筑层数情况:(1)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2)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3)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不论面积大小,均不计入层数) 二、火灾危险性检查  1.一般原则:对于厂房或仓库,按火灾危险性较大部分确定。2.特殊:(1)厂房:<5%按较小,或丁戊类油漆工段<10%且不蔓延或采取有效防火措施按较小确定;丁戊类油漆工段、封闭油漆、保持负压、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20%,按较小。(注意临界值) (2)仓库: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三、耐火等级检查  1.耐火等级与建筑分类适应性:(1)建筑面积≤300㎡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2)当建筑面积≤500㎡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1000㎡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3)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一级;(4)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2.耐火等级与最多允许层数适应性:(1)厂房:二乙6,三丙2,三丁戊3,四丁戊单;(2)仓库:甲1,三乙1,三丁戊3,四丁戊单;(3)多层民用:3542;(4)商店、展览、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教学建筑、食堂、菜市场、剧场、电影院、礼堂:324。 四、防火间距检查  1.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当外墙有凸出的可燃或难燃构件时,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2.防火间距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大于规定的5%。 五、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检查  1.消防车道:  (1)除受环境地理条件限制只能设置1条消防车道的公共建筑外,其他高层公共建筑和占地面积大于3000m²的其他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住宅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仅设置1条消防车道时,该消防车道应位于建筑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一侧。(2)高层厂房,占地面积>3000㎡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1500㎡的乙、丙类仓库,应至少沿建筑的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3)净宽和净高:≥4m;(4)坡度:应≤10%,宜≤8%;(5)尽头式车道回车场面积:≥12m×12m;高层建筑宜≥15m×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宜≥18m×18m。(6)宽度和高度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大于规定的5%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1)高层建筑应至少沿其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可间隔布置,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场地与建筑之间不应有进深大于4m的裙房及其他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或影响消防车作业的架空高压电线。(2)场地尺寸:H≤50m时,≥15m×10m;H>50m时,≥20m×10m;(3)登高场地距建筑外墙宜≥5m,且≤10m;(4)坡度:宜≤3%;(5)长度和宽度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大于规定的5%。注:偏差多数是5%;但保温系统防护层厚度、水平隔离带的高度和宽度不允许有偏差 郑重声明:本文为清大东方教研团队综合编辑,谢绝转载。本公众号所载内容仅供参考,本公众号不对任何因使用本号所载内容所引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号仅用于交流学习,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请其他平台尊重我方劳动成果,谢绝转载!
    2024-01-24
    3803
    一消考点 | 防火墙与防火隔墙
    一、防火墙设置要求 1.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h。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0h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0.5m以上。2.防火墙横截面中心线水平距离天窗端面小于4.0m,且天窗端面为可燃性墙体时,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3.建筑外墙为难燃性或可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0.4m以上,且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均应为宽度均不小于2.0m的不燃性墙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外墙的耐火极限。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4.建筑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确需设置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5.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6.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 二、防火墙耐火极限 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一般要求为3.00h,对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因火灾时延续时间较长,燃烧过程中所释放的热量较大,用于防火分区分隔的防火墙耐火极限应保持不低于4.00h。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和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以防建筑内火灾的浓烟和火焰穿过门窗洞口蔓延扩散。 三、穿越防火墙的管道 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对穿过防火墙的其他管道,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道之间的空隙紧密填实;对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当管道为难燃及可燃材料时,还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防火措施。 四、防火墙、防火隔墙设置场所汇总 郑重声明:本文为清大东方教研团队综合编辑,谢绝转载。本公众号所载内容仅供参考,本公众号不对任何因使用本号所载内容所引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号仅用于交流学习,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请其他平台尊重我方劳动成果,谢绝转载!
    2024-01-12
    4220
    一消考点 |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及适用范围
    一、灭火机理水喷雾灭火系统通过改变水的物理状态,利用水雾喷头使水从连续的洒水状态转变成不连续的细小水雾滴喷射出来。它具有较高的电绝缘性能和良好的灭火性能。水喷雾的灭火机理主要是表面冷却、窒息、乳化和稀释作用,在水雾滴喷射到燃烧物质表面时通常是几种作用同时发生并实现控火、灭火的。 (一)表面冷却相同体积的水以水雾滴形态喷出时的表面积比直射流形态喷出时的表面积要大几百倍,当水雾滴喷射到燃烧物质表面时,因换热面积大而会吸收大量的热能并迅速汽化,使燃烧物质表面温度迅速降到物质热分解所需要的温度以下,热分解中断,燃烧即终止。表面冷却的效果不仅取决于喷雾液滴的表面积,还取决于灭火用水的温度与可燃物闪点的温度差。可燃物的闪点越高,与喷雾用水之间的温差越大,冷却效果就越好。对于气体和闪点低于灭火所使用水的温度的液体火灾,表面冷却是无效的。 (二)窒息水雾滴受热后汽化形成水蒸气,其体积为原液态水体积的1680倍,可使燃烧物质周围空气中的氧含量降低,燃烧将会因缺氧而受到抑制或中断,实现窒息灭火。   (三)乳化乳化只适用于不溶于水的可燃液体。当水雾滴喷射到正在燃烧的液体表面时,由于水雾滴的冲击,在液体表层产生搅拌作用,与水不相容的可燃液体与细小水滴产生乳化,并在液体表层产生乳化层,由于乳化层的不燃性而使燃烧中断。对于某些轻质油类,乳化层只在连续喷射水雾的条件下存在,但对于黏度大的重质油类,乳化层在喷射停止后仍能保持相当长的时间,有利于防止复燃。 (四)稀释对于水溶性液体(如酒精)火灾,可利用水来稀释液体,使液体的燃烧速度降低而较易扑灭。  二、系统的工作原理及适用范围 (一)系统的工作原理当系统的火灾探测器探测到火灾后,自动启动雨淋报警阀组,同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给报警控制器,系统供水侧压力开关自动启动消防水泵,水通过供水管网到达水雾喷头,水雾喷头喷水灭火。 (二)系统的适用范围水喷雾灭火系统的防护目的主要有两个,即灭火和防护冷却,其适用范围随不同的防护目的而设定。1.灭火的适用范围 水喷雾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固体物质火灾、丙类液体火灾和饮料酒火灾和电气火灾等。2.防护冷却的适用范围水喷雾灭火系统适用于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装卸设施及火灾危险性大的化工装置及管道的防护冷却。 (三)系统的不适用范围1.不适宜用水扑救的物质过氧化物:过氧化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钡、过氧化镁等遇水燃烧物质:金属钾、金属钠、碳化钙、碳化铝、碳化钠、碳化钾等。2.使用水雾会造成爆炸或破坏的场所高温密闭的容器内或空间内(爆炸)表面温度经常处于高温状态的可燃液体(飞溅) (四)设置场所水喷雾灭火系统可设置在下列典型场所及部位:1.建筑内的燃油、燃气锅炉房,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自备发电机房。2.单台容量在40MW及以上的厂矿企业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W及以上的电厂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125MW及以上的独立变电所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3.输送机皮带、电缆、液氨储罐。4.甲B、乙、丙类液体储罐,全压力、半冷冻式液化烃储罐,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 郑重声明:本文为清大东方教研团队综合编辑,谢绝转载。本公众号所载内容仅供参考,本公众号不对任何因使用本号所载内容所引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号仅用于交流学习,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请其他平台尊重我方劳动成果,谢绝转载! 
    2024-01-11
    4225
    操作员手账 | 哪些建筑或场所应该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呢?
    室内消火栓系统是我国应用最广泛的灭火设施之一,那么哪些建筑或场所应该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呢?我们一起来学习新的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32部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1.7条规定,除不适合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远离城镇且无人值守的独立建筑、散装粮食仓库、金库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外,下列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甲、乙、丙类厂房;2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甲、乙、丙类仓库;3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4特等和甲等剧场,座位数大于800个的乙等剧场,座位数大于800个的电影院,座位数大于1200个的礼堂,座位数大于1200个的体育馆等建筑;5建筑体积大于5000m³的下列单、多层建筑: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商店、旅馆和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档案馆,图书馆;6建筑高度大于15m或建筑体积大于10000m³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及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7建筑面积大于300㎡的汽车库和修车库;8建筑面积大于300㎡且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9地铁工程中的地下区间、控制中心、车站及长度大于30m的人行通道,车辆基地内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建筑;10通行机动车的一、二、三类城市交通隧道。 郑重声明:本文为清大东方教研团队综合编辑,谢绝转载。本公众号所载内容仅供参考,本公众号不对任何因使用本号所载内容所引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号仅用于交流学习,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请其他平台尊重我方劳动成果,谢绝转载!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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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企业 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时刻绷紧“安全弦”
    冬季历来都是用火用电用气的高需求期叠加年终岁尾企业赶工高峰期各类机器设备在“高压”运转过程中极易出现老化、损耗滋生动态隐患稍有不慎易引发事故造成严重的损失温馨提示各企事业单位安全是生产的第一要素要坚决抵制”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安全弦全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加强冬季火灾防范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用火、用电安全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火灾应急处置流程,隐患闭环整改制度。 定期查改消防隐患。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认真查改消防安全隐患。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制度,重点巡查用火用电情况。不要违章用火、用电,取暖要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落实值班及应急处置制度。确保各岗位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发现火情以最快速度到场核实、处置,启动单位应急预案。确认火情后,启动全楼火灾警报、广播,组织全楼人员疏散;多家共用的场所,要通知其他单位撤离。 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员工熟知本行业本岗位消防安全知识,熟练掌握“一懂三会”和“四个能力”,提升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 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确保其完好有效。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器材。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严禁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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